“授权会计”一直是法院概念阐述的核心(参见2016 年第 184/2016 号判决,G. Delledonne 就此作出判决,随后又参见第 228 号和第 247/2017 号判决),简而言之,它是预算作为“公共物品”的试金石:预算越是被迫在选举授权范围内对收入和支出的主要决定进行核算,就越能确保选民行使政治控制职能。这些准则不仅可从宪法框架中推导出来,而且可以通过系统阅读规范领土实体赤字管理的主要资料得到具体的证实。
事实上,它们规定,一旦确定出现行政赤字,就必须及时偿还,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在发生赤字的选举任期届满之前完成,以避免导致破产。此外,即使基于所谓的性别与物种关系,也无法根据第 1971 号立法法令的规定维持 菲律宾号码数据 有争议的条款。 118/2011 规定,对残留物的特别重新评估造成的赤字进行 30 年摊销。
在后一种情况下,虽然“在一个异常的时间范围内”延长三十年是合理的,,但在本案中,修订是重新平衡程序的一个必要阶段,根本无法用其过渡性质来解释。因此,通过融合两个时间范围,立法者不会纠正任何监管不一致的问题,相反,将允许根据合理理由推迟偿还赤字。与破产前制度的根本原则完全相反,从而也破坏了合理性原则,或者更好地说,第 3 条中提到的合理性原则。
3 成本。最后,对平衡预算原则的背离也会与会计法学中已经多次提到的一个参数发生冲突,即代际公平(参见G. Arconzo,2018 年),该参数在代内版本中也被忽略了。对于后者,通过综合阅读文章似乎可以推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