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大会的悠久历史中,这是第一次讨论在武装冲突期间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能力,包括网络和信息行动。这反映了信息通信技术在武装冲突中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好是坏。一方面,信息通信技术可以帮助人们在高度动荡和危险的情况下找到食物、水和住所等必需品,并与亲人保持联系,从而生存下来。另一方面,这些技术可以而且也被用于军事目的,对受影响的人群造成相当大的伤害风险。
国际大会通过的决议,除少数例外 外,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这些决议通常不会对各国施加新的法律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将引起国际法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决议对各国没有法律意义。当决议表达特定的观点和对国际法的解释时,它们可以作为投票支持它们的国家的法律确信的证据,并反映这些国家随后在解释日内瓦公约及其议定书方面的实践。正如弗朗 智利 WhatsApp 号码 索瓦·比尼翁 (François Bugnion) 在 2009 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的那样,这些决议“代表了国际社会采取的立场,交战国需要考虑”(第 704 页)。各国认识到这一重要性,这一事实体现在这些决议措辞的谨慎——有时甚至是充满争议——的谈判过程中。
虽然本决议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但并不能说它反映了会议所有与会国的观点。这是因为少数国家选择使用鲜为人知的程序机制,在决议通过后“脱离”其立场。通过这种方式,它们允许协商一致意见继续有效,而不会阻止决议的通过或付诸表决,但它们表明它们并不完全认可其所有内容。八个国家(白俄罗斯、古巴、伊朗、马里、缅甸、朝鲜、俄罗斯和叙利亚)以这种方式脱离了立场。尽管如此,由于所有其他国家以及所有国家红会都全力支持该决议,我们可以说,尽管它可能并不代表整个国际社会的一致意见,但它已经非常接近了。
决议的序言部分详细列举了在武装冲突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所带来的风险和危险。其中许多内容反映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网络和平研究所等民间协会以及日内瓦学院等学术机构长期以来的担忧,这些机构多年来一直在就这些问题发出警告。然而,最引人注目的是该决议前所未有的详细程度——如此具体的程度在如此广泛的国家联盟通过的文件中是前所未有的。